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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德州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7-0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及供应保障工作,市政府确定成立德州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及供应保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张传忠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范宇新 副市长

                马俊昀 副市长

  成 员:徐宏城 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市应急办主任

              邵清泽 市发改委主任

             王爱民 市经信委主任

             张书鹏 市教育局局长

             张慧君 市科技局局长

             李淑华 市民政局局长

             姜 刚 市财政局局长

             赵明国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马文喜 市住建局局长

             赵宗虎 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马国忠 市卫计委主任

             赵 华 市环保局局长

             苗晓钢 市质监局局长

             杨晓波 市安监局局长

             王 玮 市金融办主任
            
             于 喆 市物价局局长

             王 健 市商务局局长

             石 岩 国网德州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办公室,分别为综合协调办公室、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其中,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邵清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清洁取暖、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供应保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研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及相关政策措施;编制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发展规划和全市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做好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调度掌握全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及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工作推进情况;承担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相关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

  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依托已有的市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小组办公室组建,马文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清洁取暖重大决策部署及相关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依据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方案,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工程组织实施;定期调度掌握清洁取暖建设推进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

  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参照已有的市冬季天然气保供小组办公室组建,由王爱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清洁取暖重大决策部署及相关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与省经信委经济运行局和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三大油气山东(华北)公司对接,积极争取对我市天然气、煤炭、电力等支持;依据全市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分年度制定储气设施建设计划,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有序推进储气设施工程建设;强化应急调峰能力建设,制定“压非保民”应急预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定期调度储气调峰设施和应急调峰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

  各办公室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动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参照市里做法,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领导机制、相关规划、建设任务、资金保障,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附件:全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部门职能分工方案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


  
附件

全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部门职能分工方案


  市发改委负责全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编制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发展规划和全市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做好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相关的天然气主干管网、城乡配套电网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推动清洁高效燃煤热电联产、天然气热电联产和生物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积极服务清洁供暖。

  市经信委负责推进清洁供暖相关产业发展,推动企业加强生产制造和研发创新,促进产业升级;与省经信委经济运行局和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三大油气山东(华北)公司对接,做好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运行保障服务工作,确保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供应需要;根据《冬季清洁取暖和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工作任务分工,制定储气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方案,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储气设施工程建设;强化应急调峰能力建设,编制天然气等保障应急预案,落实“压非保民”、错峰生产等措施;定期调度上报储气设施和储气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清洁取暖设施改造和建设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做好清洁采暖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城乡养老院、幸福院等清洁取暖设施改造和建设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对德州市清洁取暖工作支持,争取储气调峰设施、储气调峰能力建设省级补贴资金对德州市的支持;落实清洁取暖建设市级补贴资金,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使用办法,做好相关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城乡清洁取暖和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有关项目的用地保障,加快推进地热能在供暖领域的开发应用。

  市住建局负责编制全市清洁取暖年度实施计划方案,指导督促十县(市、区)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工程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十县(市、区)政府就煤改气工程配套城镇燃气气源及城镇燃气管网建设改造与城市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对接落实;督促十县(市、区)城市燃气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和下游用户及时签订供用气合同,指导按照“先合同、后改造”原则合理推进煤改气工作;根据《冬季清洁取暖和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工作任务分工,制定储气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方案,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储气设施工程建设;督促十县(市、区)城市燃气企业加快储气能力建设,落实应急储气能力;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用户建筑节能改造;定期调度上报清洁取暖工作推进情况。

  市公用事业局负责指导督促中心城区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工程组织实施;督促指导中心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就煤改气工程配套城镇燃气气源及城镇燃气管网建设改造与城市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对接落实;督促中心城区各区城市燃气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和下游用户及时签订供用气合同,指导按照“先合同、后改造”原则合理推进煤改气工作;督促中心城区各区城市燃气企业加快储气能力建设,落实应急储气能力。

  市卫计委负责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清洁取暖设施改造和建设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加快淘汰城乡分散燃煤锅炉,做好对各类清洁供暖污染物排放的标准制定和监管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清洁取暖相关标准,完善清洁取暖相关设备、设施建设和运行标准体系,做好相关设备质量监管。

  市安监局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在推进城乡清洁取暖和储气设施及储气调峰能力建设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市金融办负责做好清洁取暖和储气设施及储气能力建设的金融服务保障工作。

  市物价局负责研究制定清洁取暖和储气设施及储气能力建设相关的价格支持政策。

  市商务局负责牵头做好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做好清洁型煤和环保炉具推广应用。

  国网德州供电公司负责清洁取暖城乡配电网建设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满足城乡居民“煤改电”需要。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支部),市工商联。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