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津县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宁津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07-27
为全面落实我县“一窗受理”改革工作任务,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宁津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0名,从事前台业务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宁津县常住户口或父母、配偶为宁津户籍,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需要。
(二)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普通话标准,形象较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强,能够自觉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于2018年8月1日-3日携《宁津县政务服务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4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到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规划科现场报名(县城阳光大街东首一号,咨询电话:0534-5421931)。
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笔试成绩前40名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两年劳动合同,薪酬待遇为345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宁津县政务服务中心招聘报名表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宁津县常住户口或父母、配偶为宁津户籍,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需要。
(二)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普通话标准,形象较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强,能够自觉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于2018年8月1日-3日携《宁津县政务服务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4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到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规划科现场报名(县城阳光大街东首一号,咨询电话:0534-5421931)。
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笔试成绩前40名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两年劳动合同,薪酬待遇为345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宁津县政务服务中心招聘报名表
宁津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